建設工程監理的原則是什么?
瀏覽次數: 204 發布日期: 2021-10-14 14:10:20
返回列表現在很多工程公司在承包一項業務時,每個項目都會給各個專業的公司去做,承包給而每個工程承包出去后都會有一個總負責人來負責這次的工程和與客戶的溝通,我們稱之為工程監理,總監理工程師是工程監理的權力主體.很多人不知道建設工程監理的原則是什么?
1、綜合效益的原則
建設工程監理活動既要考慮業主的經濟效益,也必須考慮與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建設工程監理活動雖經業主的委托和授權才得以進行.
監理工程師在建設工程監理中必須尊重科學、尊重事實,組織各方協同配合,維護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必須堅持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業主與承建單位雖然都是獨立運行的經濟主體。
監理工程師承擔的職責應與業主授予的權限相一致。監理工程師的監理職權,依賴于業主的授權。這種權利的授予,除體現在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之中,而且還應作為業主與承建單位之間建設工程合同的合同條件。
總監理工程師是工程監理全部工作的負責人。要建立和健全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就要明確權、責、利關系,健全項目監理機構,具有科學的運行制度、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總監理工程師的的決策指揮體系。
監理活動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和行業規范。
6、回避原則
不從事與被監理項目相關的信息系統集成業務,作為公正、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對該項目的集成商在業務上以及核心技術上不構成競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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